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自即日起至本(104)年3月20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104 年「硬地音樂專輯錄製補助案」。凡二人以上所組成之獨立樂團,且團長及半數以上團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均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額度以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30 萬元以上為限。有意願申請之獨立樂團,請詳閱本案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為促進流行音樂多元發展,培植優秀硬地樂團,協助其錄製音樂專輯,爰訂定前揭補助要點;另為提升獨立音樂作品能見度,鼓勵多元創新行銷方式,同時與國際發展交流及接軌,則另訂「硬地音樂行銷推廣補助要點」,亦歡迎提出申請。
「硬地音樂專輯錄製補助案」相關作業要點、申請資格及申請表等,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網址:http://www.bamid.gov.tw)之「公告事項」查詢,洽詢電話(02)2375-8368 分機 1608 。
相關表單請前往文化部網頁下載。
文/李 鑫
資料來源:文化部
圖片來源:文化部/ 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