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一天生下來就是注定要當搖滾樂手的,很多今天的傳奇人物,在年輕時也是經歷過一番奮鬥與掙扎,甚至為了賺錢養活自己,他們做過許多跟音樂完全不相關的工作。一邊努力賺錢,一邊利用空閒時間練琴、練鼓,精進自己的音樂技巧,最後,他們抓住了機會直衝雲霄。
也許我們都會羨慕搖滾巨星,但我們更該去佩服他們在這些背後的努力。
今天,就帶大家來看一看這 28 為巨星在成名以前做過哪些工作吧!
Action Bronson – 廚師
這位又胖又酷的饒舌悍將,不僅曾經拿下許多黑人嘻哈音樂大獎的獎項,如今更擁有自己的電視節目「Fuck, That’s Delicious」。他聲稱自己就是為了這個電視美食節目所以才當饒舌歌手賺錢,但其實他在當饒舌歌手以前,他是一名紐約的「廚師」。我想,以他的體型,主持美食節目真的是非常的有說服力,也相信會讓你食指大動,而他如果是廚師的話,我更相信他烹調的食物將非常美味,當然,卡路里應該也非常高,你看看他的照片就知道了:
Kurt Cobain – 大門警衛
在有一次訪談中,Kurt Cobain 被問到有關於油漬搖滾人士的「衛生習慣」時,他是這麼回答的:「跟我談甚麼衛生習慣啦,我跟你說,我以前在當大門警衛的時候,我有兩個同事,一個叫 Rocky,另一個叫 Bullwinkle,他們清廁所的馬桶和小便斗時都是直接用手去清,光著手喔!然後,中午吃午餐的時候,他們手都還沒洗就直接抓起三明治或是漢堡來吃,靠!這真是他媽的最 Grunge 的事情了!」
OK……看來 Kurt 對於 grunge 的信念真的是貫徹得很徹底。這段回答裡,他只是輕描淡寫的帶到他曾經當過大門警衛,但我令我比較好奇的是,他有沒有也幹過「這麼 Grunge」的事?
David Bowie – 屠夫的送貨小弟
說真的,要是有這麼帥的肉品送貨小弟,請問哪一家太太不會多訂一點?那個屠夫也真是太有生意頭腦了吧!
其實這是有個小故事的:
David Bowie 十三歲的時候,他為了賺取學薩克斯風的學費,並且向傳奇人物 Ronnie Ross 學薩克斯風,他需要一筆錢,因此他便找上一為屠夫,專門替那個屠夫跑腿送肉品給各戶人家,有時還順便幫忙送些麵包、牛奶,多賺點外快。有趣的是,David Bowie 與 Ronnie Ross 在十一年後再次重逢,因為 Ronnie Ross 在 Lou Reed 的那首〈Walk On the Wild Side〉擔任薩克斯風的獨奏,而無巧不巧地,那首歌的製作人正是 David Bowie。
Noel Gallagher – Inspiral Carpets 的樂團工作人員
「我肯定是史上最帥氣的樂團工作人員(roadie),我每次一定都著一件全白的牛仔褲,而且我從來都不會讓我的牛仔褲變髒,因為我超級勤快,泥土都還來不及沾到我的褲子我就把事情做完了!」,嘖,這段話真的是再次顯現這傢伙有多麼……..嗯,你懂得,Noel 另外還談到若是他沒有組成 Oasis 的話,他將會過著怎樣的生活:「我應該還會是一個樂團的工作人員,然後穿著那種黑色的樂團 T-shirt、髒兮兮的 Converse、身上有些奇怪的刺青,你知道的,樂團工作人員總是那副德性。」
現在想一想,每次看到演唱會的工作人員好像真的都是那個樣子喔,一定要穿黑色的樂團 T-shirt。
Ozzy Osbourne – 在屠宰場工作
這位搖滾樂界的黑暗王子,吃蝙蝠頭的勇者、實境節目的主角,年輕時曾經在一個地方工作過,非常非常的……哦…..適合他,那就是「屠宰場」。
「我必須剖開牛隻的屍體,把他們胃裡的泥土全部清空。你知道嗎,那時候我天天都在吐,那個味道真是…….真他媽的噁心!」,哇喔,所以這也就是日後 Ozzy 啃掉蝙蝠頭的原因之一嗎?
不過話說回來,從 Ozzy 的故事裡你可以知道,他並不是來自一個富裕的家庭,他也許也沒念過甚麼書,他為了生活、為了錢必須在那樣的環境下工作,但是他在之後還是成了搖滾樂界的傳奇。我想,即使這個故事不是多麼偉大或是賺人熱淚,但是可以給許多還在玩樂團的人一些激勵,「Ozzy 曾經這樣過,那我呢?」。
Kele Okereke – 電影院服務員
在 2005 年以前,Kele Okereke 這位 Bloc Party 的主唱可是窮到連自己的帳單都快付不起了,房租、保險、水電費、醫療帳單,排山倒海的襲來,光憑他在 Curzon 電影院裡賣爆米花、吉拿棒、可樂的薪水根本不夠支付,但這一切在 2005 年的那張《Silent Alarm》發行之後,全部都改變了。
如今不僅以 Bloc Party 走紅,個人生涯也有錯的成績,更與 Tiesto、The Chemical Brothers 等人合作,在音樂界他也開始慢慢轉往幕後擔任製作人,並且擁有了自己的音樂廠牌「Lilac Records」。
Brandon Flowers – 賭場服務生
在 The Killers 的〈All These Things That I’ve Done〉中的那句:「I got a soul, but I’m not a soldier」還沒有成為他們的招牌時,在《Hot Fuss》還沒有於世界賣出「超過七百萬張」的時候,主唱 Brandon Flowers 還只是一個拉斯維加斯的黃金海岸賭場(Gold Coast Casino)服務員。
他本身是一個瘋狂的 Morrissey 迷,他回憶有一次 Morrissey 的樂團來到他那時工作的賭場表演,他說:「我那時興奮的不得了,然後一邊工作一邊在想他們會表演甚麼歌的時候,我經過樂團放行裡的地方,我做了一件我到現在還覺得很抱歉的事情,但我既受忍不住啊….我,打開了吉他手 Boz Boorer 的包包,但我沒有拿走他任何的東西,一毛錢也沒拿,因為….我只是想知道像他們這樣偉大的音樂家,都聽誰的音樂,我也要去聽!」
曾經是一個樂迷、一個賭不起眼的服務生,憑著對音樂無比的熱情與努力,終於有一天他們也成了搖滾巨星,與那些人站在一起。
Mick Jagger – 醫院的搬運工
這位應該會被所有搖滾樂迷所牢牢記住的傳奇、這位超越時空的永恆巨星、這位滾石樂團的主唱,十八歲的時候曾經在 Bexley 精神病醫院擔任搬運工,搬運醫療器材、貴重儀器,或是幫忙運送傷患、藥品;但是巨星就是巨星,天生的迷人丰采擋也擋不住。
Mick Jagger 的「處男」就是在這間醫院喪失的!
當時他與一名護士在擺放藥品的櫥櫃間,心癢難耐又火熱的天翻地覆一陣,當 Mick Jagger 穿好衣服、整理好凌亂的頭髮,走出那除櫥櫃間時,他便不再是男孩,而是男人了。
Well done, Mick !
Debbie Harry – 花花公子雜誌兔女郎
在成為 New Wave 與龐克樂經典樂團「Blondie」的主唱之前,Debbie Harry 做的工作很酷、很特別,不是甚麼送貨小妹、總機小妹,而是在紐約傳奇的花花公子俱樂部(Playboy lub)擔任「兔女郎」。
Debbie Harry 回憶道:「我那時總是被一群骯髒的有錢老頭們圍繞,我在他們那群人裡面周旋,過著與藥物為伍的生活,幾乎每天都是半睡半醒的。」
好吧,我得承認 Debbie Harry 的故事沒那麼勵志是真的。
Freddie Mercury – 在市集擺攤
1969 年的夏天,兩位英國人來到加拿大的 Kensington Market,他們買下了一個攤位,專門販售自己的藝術作品以及二手衣。
那兩個英國人後來都紅遍了天下,一個叫 Freddie Mercury,另一個叫 Roger Taylor,也就是 Queen 的主唱和鼓手。
據說,他們在發行了第一張專輯《Queen》後,依然還會回到這個攤位賣東西。
Jarvis Cocker – 魚販
Jarvis Cocker 把自己的青少年時期形容為「極度害羞與自閉」,然而當時他的母親希望他成為一個「粗野的青少年」,所以將他送到市場的魚攤去打工,希望他在那樣的環境之下可以變成一個較為外向的男孩;不過他還是很害羞,不敢對著人們叫賣,所以,他被派去「刷洗螃蟹」,負責把螃蟹洗得票漂亮亮的,讓老闆比較好賣。
Jay Z – 毒販
「嘻哈歌手曾經是毒販」,這個事實其實不會讓人太意外,毒販、黑幫老大,幾乎算是成為黑人饒舌歌手的必經之路。在黑人的世界哩,你要是沒賣過毒品、沒混過幫派,那你當甚麼饒舌歌手?你怎麼 diss 別人?你哪來的"料"跟人 beef?
但如今 Jay Z 已經成為了一個企業家、生意人,擁有自己的 NBA 球隊、自己的唱片公司、自己的演藝公司、自己的服飾品牌、自己的娛樂事業;曾經是個街頭毒販的他,如今似乎已經夠格擠身世界五百大富豪之列。
在八零年代中期,Jay Z 在紐約的街頭販售毒品,他對此表示:「在街頭販賣毒品,成為我往後人生裡一個很重要的經驗,讓我知道甚麼時後該加碼,甚麼時候該收手。」
一個街頭的毒販不但沒死,現在還創造了一個娛樂帝國,你覺得,他值得佩服嗎?
今天先介紹十二個音樂家的過往給大家知道,有些真的很令人驚訝,有些則讓人啼笑皆非;不過,他們共同的特色便是「苦過來的」。俗話說得好:「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要成功,就得有所犧牲和付出啊,Rocker 們!
後續 : 24 個音樂家成名前的工作 (下)
文/Vincent
資料來源:NME
圖片來源:NME/classperformance/thedeadbo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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