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台灣法律會轉彎」,遇到名人、政治人物、富貴人家,重罪變輕罪、輕罪變無罪;而以法治聞名全球的美國,看起來似乎也沒多公正嘛?!
我先來列一下小賈斯汀近日的官司:
於佛羅里達街頭飆車,並且拒捕
持過期駕照飆車
酒醉駕車
吸食大麻與贊安諾錠
向鄰居的房子砸雞蛋
在多倫多對禮車司機做出攻擊行為
在邁阿密的錄音室外攻擊一名攝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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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他被控訴的事實,好像比我的「這一輩子一定要完成的事」清單裡所列的事項還多。了不起了不起,難怪他會入選《11 位身體有殘疾、殘缺的傑出音樂家》。
為什麼說美國法律會轉彎呢?看一下他上述的罪名後,在比對法院對他的判決:
對於街頭飆車,法院判他一天都不用坐牢,只要付「五萬美金」給慈善機構,並且去上強制性的情緒管理課程就好;再來,對於拿雞蛋砸鄰居窗戶,也只要付「八萬美金」的賠償金就好;最後,對於攻擊禮車司機、攝影記者,小賈斯汀的律師堅持他是「無罪的」。哇塞,換句話說一連串的罪名他總共只要付「十三萬美金」,也就是不到四百萬台幣。真的想請問一下美國的法官:「你知道小賈斯汀一年可以賺多少錢嗎?」
一般市井小民敢在街頭飆車+拒捕+酒駕+持過期駕照,不在監獄蹲個一年半載我才不信;但我們的小賈斯汀卻一天都不用待,他甚至根本沒出現在法院裡!「十三萬美金」?對他來說就像我們今天被罰了六百塊一樣,「有一點點痛,但其實無傷大雅」。
以法治標榜的美國,其法律的公正性不過爾爾。等著看吧,這傢伙只會更誇張,絕不會因此而有所收斂!
Justin “Coward” Bieber – I Have Bodyguard, Yeah !
文/Vincent
資料 & 圖片來源:BBC/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