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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 Thomas Honeyman的「音樂工業是怎麼被一整個世代親手扼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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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談論一個令人訝異的事實好了,大家都認識 Pitbull 吧?無論是在電子音樂、嘻哈音樂界都是紅到翻掉的超級巨星,我們表面上看到的是:他在臉書上擁有超過"五千萬"的粉絲、他在 Youtube 的所有 MV 點擊量早已經超過"十億次"!

好的,這麼驚人的數字背後,我們都忽略了一個事實:Pitbull 的專輯銷售量從他出道至今,所有發行的專輯銷售量加總,卻未超過"一千萬張"!

 

( Pitbull )

從這個你所不知道的事實裡,我們必然會產生一個巨大的疑問:「傳統的音樂工業是否正在被摧毀?」,答案或許是肯定的。以往音樂工業注重的東西只有一個:唱片銷售量。若我們把這個重點擺在 Pitbull 身上,你就會明顯的發現,唱片的銷售已經慢慢轉變為「附加價值」,再也不是音樂人的主業。

Thomas Honeyman 認為,我們正處在一個中線上,你回頭看到的是舊有的音樂工業腐朽、斷垣殘壁;而你往前看到的是一個 「Y世代」開創的新形態音樂工業體制。以下,我們先來看看 Thomas Honeyman 文章的四大重點:

 

1. The Demand

在這個部分,Thomas Honeyman 指出,在過去的二十年裡唱片工業是非常低迷的,銷售量不斷下滑,樂手賴以為生的唱片銷售已經不足以支撐他們的生涯;原因很簡單,因為音樂工業的運作模式有了非常大的轉變。

從最早的 Napster,到後來 APPLE 公司的 iTunes 壟斷了將近百分之三十的現代音樂產業,整個音樂工業的走向從原本的實體專輯銷售,轉變為音樂在線上的流通和分享,原本的音樂產業指標也從「CD 銷量」,快速的轉變為「音樂形象」。

Thomas Honeyman 認為,所謂的「音樂形象」也就是所謂的「Lifestyle」。我聽甚麼音樂代表我是甚麼樣的人,因此音樂的分享成了音樂產業裡的一環,音樂工作者所出產的音樂已經不是純粹的「音樂需求」,而是包含了品牌、形象的結合。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像是 GUESS 、 Red Bull、等大廠牌在今年傾注了超過「十三億」美金的贊助費用,在各種表演、音樂節;這種轉變顯現出一個不爭的事實:「音樂產業的確轉變了」。

以往的音樂,藝人們會傾全力寫出好歌,做出一張經典的曠世專輯,靠著唱片的銷售來賺錢;現在不同了,霸佔主流的電子音樂 DJ 們要做的是與大牌子、大廠商結合,舉辦某某品牌的大型音樂祭、巡迴表演,然後這些 DJ 的出現,放放音樂炒熱氣氛,抓住大眾的目光,而所有聽眾像是朝聖般的趕去 DJ 的表演、音樂祭、巡迴演出,但是,他們仍然不會掏腰包購買 CD 。

 



Thomas Honeyman 提供了一個簡單的數據,說明了舊有的音樂產業結構,是如何在改變:

「去年最賺錢的十名 DJ ,他們的年收入加起來只有”兩億四千萬美金 (也就是七十二億台幣)”,但是公司、品牌所投入的贊助費用卻超過了”十億美金”」。

這樣的一個數據說明了大品牌是願意掏腰包追求這些 DJ 來為他們的品牌賺錢,因為他們可以抓住聽眾的目光以及注意;也因此,從音樂取向的市場,轉變為非音樂商品的銷售市場。音樂工業成了非音樂工業的媒介,原本應該是給人們聆聽的音樂,成為了大公司、大品牌、大企業的銷售手段和宣傳管道。

 

 

2. The Supply

在這個部分,Thomas Honeyman 指出現代音樂的出產過程簡單到你在下班或下課之後就可以回家動手製作音樂。最有名的音樂製作軟體即為 APPLE 開發的 「Logic Pro」,只需要花你兩百塊美金就可以下載,裡面具有所有樂器的模擬聲音;這樣的轉變所產生的結果就是:製作音樂的成本極度的低,且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Superstar」。

Thomas Honeyman 舉 Gotye 為例:Gotye 紅翻天的〈Somebody That I Used to Know〉是在他”父母家”錄音的;這首歌在超過二十三個國家裡奪得排行榜冠軍,在超過三十個國家裡搶進排行榜前十名,光是在 Youtube 上的點閱率就超過了「五億次」。

 

 

而拜科技所賜,現代的人可以用非常非常低的成本、非常簡易的方式製作出音樂,而這樣的結果就直接導致了「錄音室」的沒落。

 

 

3. Music Discovery Is At An All-time High

現在的音樂傳播方式,又或者我們說現代人「發現」、「探尋」音樂的方式完完全全的改變了;以往我們是聽電台,新的歌手、樂團想盡辦法上電台打歌,星探四處奔走的去發掘尚未琢磨的鑽石。今日不同了,因為我們有了「Youtube」。

 

另外,我們有著更多的新平台,諸如: facebook、Spotify、last.fm、podcast,等等,這些全新型態的音樂平台,讓音樂的流通毫無國界、時間、空間的限制;當 Eminem 發布新歌 MV 時,很有可能是全世界好幾百萬人同時在收看。

我們這個世代的音樂產出已經是如此快速了,但傳播方式更是無遠弗屆。

 

 

4. Millennials Are Forming Dominant Musical Teams

 

以下這張圖可以說明一切:


 

這張圖代表甚麼?代表了我們這個世代的音樂產業正在打破以往以「音樂製作團隊為導向」的產業結構。

短短九年間,獨立音樂的製作就暴增了 600% ,而傳統的音樂製作模式則萎縮了將近 80%,顯示出了音樂製作的門檻不斷在下降、不斷在普及化。

 

 

 

整理完了 Thomas Honeyman 文章的重點,可以看的出來,音樂產業結構的轉變真的是非常大,尤其是「獨立音樂」的出現,完全顛覆了傳統的音樂產業結構;但我們該說這是一種「扼殺」嗎?

好,或許在「物理上」我們可以說是扼殺,畢竟,唱片工業確實萎縮的非常嚴重;但如果就整個音樂產業來說,這也許不該算是「扼殺」,應該是算是一種轉型。音樂的本質是甚麼?不就正是要給人們聆聽嗎?如果藉由快速的傳播媒介,一首歌可以在幾天之內被上百萬、上千萬,甚至是上億的人所聽到,這難道不好嗎?

另外,音樂製作的普及化,我們能不能說是一件好事?我知道,也許現在很多人的自製音樂、獨立製作的音樂品質參差不齊,但是如果可以讓所有人自行發揮的創作音樂,這難道不好嗎?Jimi Hendrix 根本看不懂樂譜,可是他是吉他之神、他是 Rolling Stone Magazine 選出的「百大吉他手第一名」;素人音樂家,有甚麼不好?

不過,回歸 Thomas Honeyman 文章的脈絡來看,我整理出兩項較具有爭議的關鍵重點:

 

1. 音樂不再是徒手彈奏的精雕細琢

大量的電子音樂出現,人們再也不需要花時間去學習樂器的演奏,更不需要去花時間練習樂器,只要摸熟摸透音樂做軟體即可。

但這牽扯到一個問題:熟悉音樂軟體的製作,是不是另一個層面的練習?

假設我們把樂器的演奏,轉換成音樂軟體的操作,有沒有可能這也是一種必須熟能生巧的” skill “?不同樂器有著不同聲響,相對的,在模擬器裡就有多少類型必須去琢磨。當樂手沒日沒夜的練習反覆的橋段時,運用音樂軟體寫歌的是否也沒日沒夜地在上千上萬種組合之中找尋所謂「好聽的」、「和諧的」樂器聲響的搭配?

因此,我認為演奏的技巧不應該成為音樂好壞的「絕對」評判標準,因為音樂型態是不斷在轉變的,如同當年 Bob Dylan 將吉他插上了電,被多少人謾罵、批評,但時至今日,拿電吉他的,多過於拿木吉他的,這就是一整個工業的轉型。音樂是文化的一環,它不僅僅是一項產業,它的價值和意義遠大於「產業」這兩個字;因此假設音樂必須隨著時代做出轉型,我們是不是該去配合時代的洪流,從這之中,再次拉起音樂的高峰?

 

2. 所謂的獨立音樂有沒有可能只是「爛樂團」的換句話說?

獨立音樂至今依然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出現,只要不是大廠牌發行的、規模很小的,我們就說「這是獨立音樂」。但這種音樂的門檻其實很低,為什麼?因為是主流大廠根本不要你,所以你只能去小廠牌,更慘的有可能只能自己在家錄音然後上傳;而只要用這種方式的,我們幫他們冠上「獨立音樂」,這樣真的妥當嗎?我不否認在獨立音樂界真的有很多人是非常認真的做音樂,非常精細的寫下他們的編曲;但是有更多人是隨便玩一玩,也稱自己是「獨立音樂」。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回想以前玩音樂的光景,要被稱作「Rock」、「Metal」,你至少要有一定的水準,你玩的音樂至少要有「該有的樣子」;而今天,這些都不需要了,只要幾個人組個 band ,隨便寫點東西演奏,丟在網路上分享,你,就可以自稱是「Indie music」。

 

 

當然, Thomas Honeyman 的解讀招致許多批評,有些人認為「憑甚麼說我們”扼殺”了音樂產業?」,也有人支持他,認為現在的音樂都亂做一通;就如同我的主觀論述和意見,我相信一定會有讀者不喜歡,也會有人喜歡。然而,音樂就是這麼的主觀,你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只是我們剛好身處在這樣的一個產業結構轉型的中間,未來會怎麼樣,沒有人知道;下一個十年的音樂主流會是甚麼,也沒有人知道。因此,我不會這麼武斷地去認定「我們這個世代扼殺了音樂工業」。

 

 

原文出處: How One Generation Was Single-Handedly Able To Kill The Music Industry

 

文/Vincent

資料來源:elitedaily.com/

圖片來源:xxlmag.com/elite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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