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人會認識Radiohead這支樂團的人,絕大部分都是林宥嘉在星光大道總決賽時的選曲,而使這首「Creep」在台灣一唱成名直到廣為人知(也沒說到多廣為人知,可是喜歡泛搖滾樂的聽眾,無論你是愛美式搖滾或者英式搖滾,或者是生硬也更為小眾的實驗搖滾都不能免俗會聽到這首歌)。
而有一小部分是自於松隆子2010年演出的電影。改編自湊加苗震驚日本的同名小說「告白」。小說字裡行間的冷冽氛圍,在電影裡「Last Flowers to the Hospital」的鋼琴聲一聲聲敲出來的時候,Thom Yorke那令人如此心碎與著迷的嗓音一字一句的打在了觀眾的心上。當然不得不說Boris那簡單而精實的旋律或者是大浪般似的鼓點與吉他,搭上這首主題曲都為這支電影加深不少深刻印象。而「Last Flowers to the Hospital」沒有收在正式專輯,它還只是Radiohead的第七張大碟In Rainbows的B-side而已。好了題外話到此打住,有關告白這支電影的配樂卡司有多驚人我會寫另一篇文章來專門介紹。
說句老實話,對於林宥嘉,我感到欽佩。我欽佩他的理由有三點。
一.他在決賽挑了一首在台灣說的上陌生甚至是冷門的歌曲。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張宇當初的評語嗎﹖「在我家的CD櫃裡,電台司令我只有一張,我只聽過一遍,之後就在也沒有聽過這張專輯。」張宇是誰﹖至少在台灣人的眼裡,他該算個音樂人吧。(對,而且他還當了評審,坐在評審席上,打著一個個選手的分數。)如果連一個普羅大眾都定調的既定印象來說,張宇說的並沒有錯。張宇的意見很明顯的代表著台灣人對於這些較為「另類」的音樂的普遍觀感。
選秀節目選的當然是以流行樂為主,而作為一個參加競賽的選手,他當然有一些約束以及被限制的地方,他前段時間中規中矩的唱著流行歌,穩紮穩打的打到總決賽來。然後他很出人一料的選了一首很不流行(當然是以在台灣這個環境來說,要說歐美的話這首應該算流行歌,而且還是芭樂口水到不行的那種,就好比張學友的吻別那樣的膾炙人口),唱完的時候,陶晶瑩還要特別問說你為甚麼要挑這首歌,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你要講一下你為甚麼挑了一首大家都不知道的歌,而且還在總決賽這種關鍵時刻,你平常十強戰之類的什麼不唱偏偏現在選出來唱,那時候唱還可以說你多面相接觸什麼的,現在唱就顯的反骨。就算我陶晶瑩知道這首歌是誰是什麼人唱的,可是你總要為電視機面前的觀眾,這群為了總決賽Live來守在電視機的觀眾朋友來解釋一下,你怎麼不在唱首動人的情歌來表達觀眾對你的支持呢﹖(噢,對了真要算起來Creep也是情歌)。
這很叛逆,就像你模擬考都考了PR值九十幾,而大考時你只寫了名字,畫了准考證號碼,只因為你看那個評審老師不爽,因為他在檢查你的准考證的時候不小心踩了你一腳。
我可以肯定,林宥嘉至少算是踩了評審一腳,就好比張宇,他還用了「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來講說他到底有多冷門,疊字還加形容詞。你看有多「冷門」。
二.他選了一首「國歌」類型的歌曲。
他知道他不管怎樣唱都沒有原唱的味道,就算唱的再好,聲音處理的再細緻,再有原創力,再動人都沒有用,也無法改變什麼的。這是一首你只能致敬的歌。
這就好比說:張學友唱吻別,伍佰唱樹枝孤鳥,羅大佑唱鹿港小鎮,鄧麗君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王菲唱紅豆,江蕙唱家後,周杰倫唱安靜是一樣的道理。這些歌的共通點是:你隨便都上網路收尋,鍵入關鍵字,然後enter一壓,一定會有一大堆滿坑滿谷的翻唱版本,數也數不清,聽也聽不完。你就算不喜歡這個歌手,你也會知道他唱了這首歌,就算不知道這個歌手是誰也沒關系,因為最神奇的?你還會哼個主歌一兩段。只要你閉上眼睛後都可以想的起來,是怎麼唱的,旋律是怎麼走的,歌詞裡寫了些什麼的你還會略懂個一兩句。
前面提到了這首歌在台灣很不知名,可是林宥嘉知道他今天開口唱下去之後,會出現更多人去找原唱,找資料,爬文等等行為,還有一些人會把這首歌反覆一直播播到爛掉,就像林宥嘉當年第一次聽到這首歌一樣。而對於Radiohead熱愛的歌迷會聽林宥嘉唱完這一次之後,一邊碎碎念的然後開始翻起原唱的專輯放到CD播放器裡開始播。還記得饒舌歌手蛋堡最近的專輯嗎,就是那個「你所不知道的杜振熙之內部整修」,這張專輯裡面有首歌叫史詩,這首的曲是取樣自伍佰 & China Blue 所演唱的「白鴿」,留意一下蛋堡唱的最後一句,「就像你試過」。
「就像你試過」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是的,就像是你第一次聽「Creep」的感覺。林宥嘉試過那感覺,他也想要你試試。這感覺就好比是比你長一輩的人(通常是你爸爸),聽到羅大佑那大吼著:「台北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鄉沒有霓虹燈 鹿港的清晨 鹿港的黃昏 徘徊在文明裡的人們」,以及那如驚雷一般的吉他solo。又或者是林強以及李宗盛大聲唱的:「我是台北的孤兒 無位通停歇 無路通好去 只有靜靜在這參自己睹氣 那一天才有自己的地和天」,聽他們兩人一字一句唱合著,直到他們問你,亦或者是你問你自己: 「台北孤兒 你要走去佗位去」。又或者伍佰吼著:「聽人說過很多大道理 我照行代誌無較順適 每天乾單在打來打去 這種的生活 過的敢有意義 少年耶 安啦」,想起以前年輕時自己如何如何,這些例子數也數不完。
我相信當林宥嘉要唱「Creep」這首歌的時候,在台灣那時為數不多的Radiohead歌迷有些人應該會這樣一邊念著:「幹!真的假的﹖」然後一邊手裡打著字,估狗影片出來看。看完了你一定覺得沒有原唱唱的好,然後覺得這根本是來亂的。更有甚者覺得這污辱了Radiohead的神聖地位。
Radiohead之所以難以被取代的原因有很多,走在前端的前衛思考,很不商業化的逆向操作,每出一次專輯都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優秀的樂手配合(至今陣容從未變過),勇於突破自身風格, 讓消費者自己決定要用多少錢買他們這張專輯,挑戰唱片公司販售制度等等。
而裡面與林宥嘉切身較為相關的?Thom Yorke的嗓音。作為一個選秀節目歌手,比的當然不是樂手配合還是前衛思考,比的?台風,是唱腔,是技術,是你是否能讓人記住。整個歐美音樂圈大概很難再有第二個Thom Yorke的嗓音了。是的,這個世界很難再有這麼孤獨,心碎卻又令人如此著迷的獨特聲線了。
所以他只能致敬。
三.「我知道這節目很多人看,這首歌很好聽,我想介紹給大家聽聽看。」
這是陶晶瑩問林宥嘉為甚麼要挑這首歌的時候,林宥嘉給他的回答。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理由,也說的上是誠懇的答案。就像他接下來說的,「這是一個態度。」
就好像是說,我不想再唱情歌了,那很好聽很輕鬆很迷人,但那不是全部,音樂不是這樣的,也不該只是這樣的。主流音樂是很好這沒有什麼錯,但其他的音樂一樣是重要的,也還有一些更為重要的事物被人忽略或是遺忘的,總決賽又如何,我想要給大家不一樣的。就算可能會輸,可是又如何,至少我這一唱,大家都會聽到,不管他聽到的感覺是什麼,可是至少給大家稍微不一樣的感覺了。
這個世界並不是只是大家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樣,地球是圓的,但也可能是方的,是三角形的。我們不該由別人跟我們來講說,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是如何如何的,那些無論是對錯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是你怎麼感覺,怎麼去體驗到的。這些東西才是你真正擁有的東西,沒有對與錯的任何問題,只在於說,這是你的,別人拿不走。
我們應該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不應該去習慣眼前看到的一切事物,不應該去沉溺在物質社會帶給人的美好,有種東西更為重要,那不是具體的,是無形的,是只存在與精神上,每個人都有,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
在這裡我想跟Radiohead樂迷說句話:「這首歌不是唱給你聽的。」他?唱給那些可能只聽過流行歌的人,他是唱給那些聽到搖滾樂三個字就下意識覺得很吵的人,他是唱給那些一輩子都不知道搖滾樂是什麼樣的人。就好像汪東城拿著電吉他不是演給你們看的,就像是大稻埕不是拍給那些歷史學家看的。但是因為汪東城拿著電吉他很帥的樣子而去學吉他的人,看到大稻埕才知道蔣渭水?誰的人是有的,而且這些人都占大多數。不可否認的是,去學電吉他會慢慢知道汪東城彈的到底有多慘不忍睹,因為電影而感到興趣的人會去慢慢的去了解到真正的歷史,以及這一段歷史到底對台灣有什麼意義。而癥結點在於,他們是透過他們這些「主流的資訊」才知道的。
有些人會覺得說,我聽搖滾樂,我是聽非主流音樂的,我跟市面上的普羅大眾並不一樣,因為他們從來不選擇自己想要什麼,只會跟隨一波又一波的浪潮。所以我比他們活的更自在,所以我比他們高人一等,所以我從他們身上得到優越感。可是本質上並沒有多差別,你一樣是在人群中,就像公眾議題變成主流了,變的隨處可見,變的廉價了,是不是你就不再熱衷了﹖
聽聽這首脫胎自喬治歐維爾1984這本政治預言小說的作品吧。
可是你不也曾經希望別人也能了解這些音樂的美好,而當別人問你說你為什麼喜歡這種東西的時候,你又很難讓他去了解說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有什麼好聽。如今當這些事物以一種不是你熟悉的型態(就好比在選秀節目的總決賽上翻唱。)出現的時候,你有些覺得說心裡的秘密被人偷走了,而流傳開來的方式你覺得受到了委屈,讓你不在顯得這麼獨一無二了,不在是那麼特別了。
丟下那些無謂的自尊吧。你所要做的只是把這首歌播給他聽,讓他自己體會吧,就像一個單純介紹好事物的舉措,就像一個單純的分享這麼簡單就好了。
所以林宥嘉只是選了曲,站上去他就贏了。因為他已得到他想要的。
以上三點已經講述完畢,現在我想談談「Creep」這首歌。
為什麼會是這首歌呢﹖我想林宥嘉也沒有想那麼多。
先來看看creep的字面翻譯:爬行,蠕動,潛行,躡手躡腳地走。是不是很像我們這一代的人,不只是動詞,更像我們這一代的形容詞。我們看了陳文茜寫的「這個國家太對不起年輕人」覺得有些感到安慰,但是當你看完部落客柏克希爾哈薩維的「年輕人,國家沒有對不起你,是你對不起自己」的時候,你會感到有些羞愧。我們就這樣被夾雜在這個社會當中,我們活得很富裕,卻又活得很困難。我們享有物質文明的一切便利,卻又怕這一切的美好是海市蜃樓,我們就好像在苟延殘喘的爬行著,是的,我們可以爬行,卻又如此的疲倦。
「你的工作不代表你,銀行存款多少並不代表你,你開的車不代表你,皮夾裡的東西不能代表你,衣服也不能代表你,你只是平凡眾生的其中一個。」就像鬥陣俱樂部裡說的,我們每個人看似獨特,但卻都活的一樣,我們每個月領著固定薪水,在擁有比較好的車款,比較好的手機,比較好的事內家具間來回比較著。我們接受了物質生活的好處,並讓自己享受這一次所帶來的便利。
「我們是被歷史遺忘的一代,沒有目的,沒有地位。沒有世界大戰,沒有經濟大恐慌,我們的大戰是心靈之戰,我們的恐慌只是我們的生活。我們逐漸接受現實,而陷於自己的生活。我們看著電視相信有一天我們會成為百萬富翁、影帝或是搖滾明星,但是我們不會。」泰勒德頓說的對極了。在現在這個社會,好像所有一次均已定調,所有可以反叛的好像都被反完了。這個世界已經有搖滾了,還有了龐克,也有了重金屬,重搖滾,嬉皮,迷幻,瞪鞋,後搖滾。合成器已經被拆解完又多次重組完了。
在這個世界,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輕易的生活著,我們活著,卻又好像是死的。
來聽聽,你的心在哪裡。
「But I’m a creep, I’m a weirdo. What the hell am I doing here? I don’t belong here.」
這首來自於Thom Yorke在大學時期的創作,「Creep」裡寫的是對一個女子的愛戀,又何嘗不是這一代的年輕人夢裡極致愛戀的美好人生呢﹖似乎就好像是現在的大學生一樣,花大筆錢財,讓自己活得很大學,努力認真的準備論文跟作品,相信自己會有好工作,但我們不可能把心裡的那些恐慌給忘記,我們每天看著新聞數落著一代不如一代,大學文憑越來越不值錢,前一代的企業老闆數落著新一代的員工。我們活的就像是ppt裡原本拿來罵人之後卻又變成鄉民自稱的魯蛇一樣。
又好像是胡晴舫在辦公室一書中提到的: 「而我就是不能眼睜睜地撒謊,告訴自己和其他人一切都很好。我們不好。工業革命之前,我們這種人在田地工作;機器替代了我們,我們又從工廠移進了辦公室;我們其實一直活得像是傻愣愣的羊群,從一處農地被趕到另一處農地,我們看著周圍風景線改變了,便以為從此生命會變得不同。其實我們上面總有個主人,不管是王公貴族或工廠老闆還是家族企業的世代、甚至上帝,他們決定我們生活的喜怒哀樂,決定我們的社會功能和地位,決定我們嫁娶的對象和孩子的未來,決定我們應該滿足我們所擁有的狀態。」
我們其實很慌。
所以我們只能透過聽著歌曲這樣的吼著:我是個爬蟲,我是個怪胎,我又為什麼身在這裡,我又不屬於這裡。但我們依然活在這個世界裡,我們是每個世代都有的「Creep」世代。我們有理想有夢想,我們在現實中奮鬥著。
來聽聽Radiohead在2006年的精彩演唱,繼續勇敢的活下去吧。
文/Snow
花椒和我剛開始的感覺一樣
很多人因為林宥嘉才知道這首歌
不過更讓我氣憤的是 因為這種歌唱選秀歌手節目而知道Radiohead
不過最近林也開始獨立了 不再偏向唱片公司操縱的偶像歌手 咱們等著看吧
老實說林宥嘉唱這首歌真的讓我很幹!!!更別提因為林宥嘉才認識我心中的神的那些人:P
說的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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